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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雙飛人」商標大戰


香港全球藥業下旗下著名藥品「雙飛人」,每年在香港的銷量超過 1,000 萬瓶,消費者多數為 內地客。因產品業績可人,企業欲將業務拓展至中國及海外多地。但發現在國內,其商標已 被中國一家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公司註冊。甚至被江西藥企指控旗下產品「利佳薄荷水」 (在海外及港澳地區商標名為「雙飛人」)包裝、商標侵權,又指宣傳時引用說明「雙飛人」 商標歷史溯源的文字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
香港全球藥業董事總經理倫洪楷表示,利佳薄荷水去年打進中國市場,是為滿足消費者的強烈 需求,由廣州醫藥作為內地的代理商。對於江西雙飛人涉嫌搶注商標、惡意訴訟,「這些有違 商業秩序的行為,公司方面堅決說不」。

據了解,「雙飛人」產品於 1970 年左右已打進港澳市場,在海外及港澳地區均有註冊商標,在 內地,因 1999 年江西企業率先註冊了「雙飛人」中國內地的商標權,令香港產品進入內地銷售 必須改名。

註冊獲得內地「雙飛人」商標使用權的江西雙飛人,強調自己的正牌地位。公司聲稱,產品得 到法國雙飛人製藥(集團)有限公司授權,所有銷售合法合規,因而進行起訴。 2014 年,全球藥業的利佳薄荷水進入內地市場時,法國利佳製藥廠曾發表聲明,稱公司未與全 球藥業之外的其他企業,有任何形式的合作與授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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